第四章 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
第十六条火化机、运尸车,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,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,禁止制造,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。
第十七条禁止制造、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。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
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。